最近流覽頁面
成立建築工程、設計服務公司

CEPA具體安排
允許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以獨資、合資形式在內地提供建築設計、工程、集中工程、城市規劃和風景園林設計服務。也可在內地設立獨資顧問工程公司提供上述顧問服務。
由2007年1月1日起,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獨資工程造價諮詢企業。香港服務提供者在香港和內地的業績,可共同作為評定其在內地申請資質的依據。
對服務提供者的要求
- 在內地成立外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申請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資質時,其取得中國註冊建築師、註冊工程師資格的香港、澳門居民人數,及具有相關經驗的香港、澳門居民人數,應當各不少於資質分級標準規定的註冊執業人員總數及技術骨幹總人數的25%
- 成立合資經營建設工程設計企業、合作經營建設工程設計企業,申請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資質時,其取得中國註冊建築師、註冊工程師資格的香港、澳門居民人數,及具有相關經驗的香港、澳門居民人數,應當各不少於資質分級標準規定的註冊執業人員總數及技術骨幹總人數的12.5%
- 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中,外國服務提供者在中國註冊的建築師、工程師及技術骨幹,每人每年在中國境內累計居住時間應當不少於6個月
- 放寬香港、澳門專業及技術人員在內地居留期限的規定,將其居香港、澳門時間,亦計算為內地居留時間
所需文件
向當地外經貿局提交下列文件:
- 設立申請書
- 可行性研究報告
- 合同和章程
- 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 投資方所在地區的企業註冊登記證、銀行資信證明、服務提供者證明書
- 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經理、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檔及證明書
- 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最近三年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申請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資質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文件:
- 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申報表
- 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 外方投資者所在地的企業註冊登記證明、銀行資信證明
- 外方投資者所在地個人執業資格證明,以及由政府主管部門或者行業學會、協會、公證機構發出的個人、企業建設工程設計業績、信譽證明
- 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 您可點擊這裡查閲有關「中國稅務」或「註冊中國公司的常見問題」之詳情
如欲查詢更多有關成立建築工程、設計服務公司的資料,請與我們的專業顧問聯絡,我們將為您提供免費諮詢服務
在線諮詢
會員資格
常用連結
聯絡我們
香港總部
九龍旺角彌敦道555號
九龍行11樓1102-1103室
電話: (852) 2388 7870
傳真: (852) 2388 7900
電郵: info@conpak.com
香港辦事處
香港九龍旺角彌敦道555號
九龍行14樓1402-1403室
電話: (852) 2892 1819
傳真: (852) 2893 1699
電郵: enquiry@conpak.com
上海辦事處
上海市徐匯區虹橋路3號
港匯中心二座27樓2703室
郵編: 200030
電話: (86 21) 6448 1122
傳真: (86 21) 6448 6268
電郵: shanghai@conpak.com.cn
深圳辦事處
深圳市福田中心區福華三路168號
深圳國際商會中心2711- 2712室
郵編: 518048
電話: (86 755) 8882 0088
(86 755) 8882 0099
傳真: (86 755) 8831 3533
電郵: shenzhen@conpak.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