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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外商代表處
對一些剛剛進入中國市場的外國投資者來說,設立外商代表處是一個較佳的過渡橋樑。代表處審批程序簡單,無註冊資本金要求。但代表處不可以直接進行經營性活動,只能代表境外公司進行其經營範圍內的業務聯絡、產品介紹、市場調查和技術交流等業務活動。代表處不具備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境外的公司承擔。
設立條件
- 該外國企業必須于所在國合法註冊
- 該外國企業必須于所在國成立兩年或以上
- 該外國企業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 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 外國企業必須委派一名首席代表
- 外國企業可以根據業務需要,委派1至3名代表
代表機構名稱
- 國別/地區名+公司名+(擬設立地區)代表處
- 例如:香港志鵬發展有限公司深圳代表處
所需文件及時間
- 外國企業住所證明和存續2年以上的合法營業證明;
- 外國企業章程或者組織協定;
- 外國企業對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命檔;
- 首席代表、代表的身份證明和簡歷;
- 同外國企業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
- 代表機構駐在場所的合法使用證明。
代表處工商後續
代表機構應當於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記機關提交年度報告。年度報告的內容包括外國企業的合法存續情況、代表機構的業務活動開展情況及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費用收支情況等相關情況。
經營外商代表處所涉及的稅項及費用
| 各地代表處所涉稅費一覽表 | |||
|---|---|---|---|
| 稅費項目 | 深 圳 | 上 海 | 北 京 |
| 營業稅 | 每季度應繳營業稅 = 每季經費支出額 ÷ 80% × 5% | 每季度應繳營業稅 =每季經費支出額÷85% × 5% | 每季度應繳營業稅 =每季經費支出額÷85% × 5% |
| 企業所得稅 | 季度應繳企業所得稅 = 每季度經費支出總額 ÷ 80% × 10% × 25% | 季度應繳企業所得稅 = 每季度經費支出總額 ÷85% × 10% × 25% | 季度應繳企業所得稅 = 每季度經費支出總額 ÷85% × 10% × 25% |
| 涉外勞動管理費 | 每月需為每位員工支付涉外勞動服務費 400 元人民幣 | 每月需為每位員工支付涉外勞動服務費 200 元人民幣 | 每月需為每位員工支付涉外勞動服務費 300 元人民幣 |
| 職員社會保險 | 每月需為每位員工支付總工資的22.9%-38.9%作為職員社保 | 每月需為每位員工支付總工資的37%作為職員社保 | 每月需為每位員工支付總工資的32%-32.8%作為職員社保 |
| 住房公積金 | 每月需為每位員工支付工資的5%-20%作為住房公積金 | 每月需為每位員工支付 工資的7%作為住房公積金 | 每月需為每位員工支付 工資的10%作為住房公積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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