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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

康栢服務-成立香港公司

個人所得稅依據所得來源為基礎判定是否交稅。通常,在中國境內工作期間取得的工資薪金,不論是由中國境內還是境外企業或個人雇主支付,均屬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

對於外籍人士,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超過90日,或在稅收協議規定的期間,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超過183日的,其實際在中國境內工作期間取得的由中國境內外企業或雇主支付的薪金,均應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其在中國境外工作期間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除中國境內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士以外,不需徵收個人所得稅。

計稅依據

應納稅額 = (當月境內外薪金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當月境內支付薪金/當月境內外支付薪金總額 × 當月境內工作天數/當月天數

個人所得稅法定扣除標準

  • 中國居民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為3,500元
  • 外籍人士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為4,800元

稅率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累進稅率及速算扣除數表
級數 全月應課稅入息實額 (應評稅入息減去扣除及免稅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人民幣元)
1 不超過1,500元的 3 0
2 超過1,500元~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過4,500元~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過9,000元~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過35,000元~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過55,000元~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過80,000元 45 13,505

上表中的全月應課稅入息實額 (應評稅入息減去扣除及免稅額)= 當月薪金收入-費用扣除標準(即人民幣 3,500元或人民幣 4,800元)

避免雙重徵稅

跨境工作的港人,在以下情況內地政府將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 受僱於香港公司
  • 在1年中,在內地逗留累計不超過183日(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由香港公司支付不由境內企業負擔的薪金

案例

香港李先生在深圳一間跨國公司任行銷部經理,月薪25,800元

計算分析:李先生每月應納稅所得額為21,000元(即25,800-4,800)適用上表中第4級稅率即25%,速算扣除數為1005元
其每月應納個人所得稅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 21,000 × 25% - 1005
= 4,245(元)

李先生每月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為4,245元,由李先生所在公司代向稅務局繳納。

境外人士獲取中國境內所得是否徵收個人所得稅一覽表

中國境內居住時間 雇員職位 境內所得境內支付或負擔 境內所得境外支付或負擔 境外所得境內支付或負擔 境外所得境外支付或負擔
不超過90日或183日 一般雇員 不征 不征 不征
高層管理人員 不征 不征
超過90日或183日 一般雇員 不征 不征
高層管理人員 不征
滿1年但不滿5年 所有人 不征
超過5年 所有人

高層管理人員是指:公司正、副(總)經理、各職能總師、總監及其他類似管理人員

個人所得稅繳納範圍

  • 工資、薪金所得;
  •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 勞務報酬所得;
  • 稿酬所得;
  •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 財產租賃所得;
  • 財產轉讓所得;
  • 偶然所得;
  • 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

個人所得稅免繳項目

  • 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 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 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 保險賠款;
  • 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 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 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 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定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 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免稅的所得。

以下情況可獲個人所得稅減免

  • 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 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
  • 其他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減稅的。

如欲查詢更多有關個人所得稅的資料,請與我們的專業顧問聯絡,我們將為您提供免費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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