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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

常見問題

商標註冊常見問題

  1. 問: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答: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自核准之日起計算有效期為十年 。
  2. 問: 商標與商品的包裝裝潢有何區別?
    答: 商標與商品包裝裝潢的相同之處是:商標是商品包裝裝潢的一部份,二者同時使用於商品包裝上;區別是:商標的作用是區別商品的不同生產者或經營者,而裝潢是為了美化商品;註冊完的商標不能改動,而裝潢可任意變換設計式樣 。
  3. 問: 商標具有什麼特徵?
    答: 商標具有如下特徵 :
    • 商標是區別於他人商品或服務的標誌
    • 商標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位、三維標誌或顏色構成,亦可以是上述要素組合的標誌
    • 商標具有獨佔性。商標持有人對其商標具有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 商標是一種無形資產。商標的價值可以通過評估確定。並可轉讓,經商標持有人同意,許可他人使用,並獲取利益
  4. 問: 註冊香港商標需提供什麼資料?
    答: 所需資料如下 :
    • 申請人身份證或護照副本,如申請者是公司,需提供商業登記證及公司註冊證書副本
    • 申請人地址
    • 商標圖案
  5. 問: 什麼是歐盟商標?
    答: 歐盟商標在歐盟成員國範圍內有效,覆蓋25個國家,包括:英國、德國、法國、意大利、比利時、盧森堡、丹麥、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蘭、希臘、奧地利、荷蘭、愛爾蘭、塞普勒斯、捷克、伊斯坦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波蘭、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歐盟商標是一個單一的財產,只能作為整個歐盟而不是單獨成員國的財產被轉讓。一旦註冊歐盟商標就不需要向各歐盟成員國一一申請 。
  6. 問: 哪些標誌不可以作為商標進行註冊?
    答: 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
    • 與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勳章相同或近似的,以及與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誌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 與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
    • 與表明實施控制和保證的官方標誌、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 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 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的
    • 與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一致的(例如:電腦,筆,公事包等)
    • 直接表示商品的品質、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它特點的
  7. 問: 商標轉讓是否需要協定?
    答: 是。只需提交一份由雙方簽署的申請書便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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