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稅務常見問題
中國稅務的常見問題 (11)
中國公司稅務登記的常見問題
- 問:
- 辦理稅務登記的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 答:
- 自2015年7月起,中國推行多證合一,在工商部門登記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領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信用代碼證的營業執照,無須再去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公司營業執照生效之日起納稅義務同時產生。
- 問:
- 如何辦理停業稅務登記?
- 答:
- 採用定期定額徵稅方式的納稅人,向主管稅務部門提交停業申請表,審核批准後,領取核准停業通知書。其他納稅人無須辦理停業登記,只須採用零申報方式即可。
- 問:
- 如何辦理復業稅務登記?
- 答:
- 在主管稅務部門填寫申請表或在國稅網上填寫提交申請表,並交回核准停業通知書,審核批准後可以復業。
- 問:
- 企業設立分公司是否需要辦理稅務登記?是否可以申領普通發票?是否可以申請一般納稅人?
- 答:
- 需要辦理稅務登記。分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的同時領取納稅人申報須知,納稅義務隨之產生。此外,分公司可以申領發票,也可以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但總公司和分公司在同一縣市,並在國稅局作了增值稅匯總認定後不能領取發票及申請一般納稅人。
稅務發票的常見問題
- 問:
- 如何快捷辨別發票的真偽?
- 答:
- 可以通過國稅局或地稅局網站查驗,或者通過微信「我的錢包—城市服務」進行查驗。
- 問:
- 無償贈送貨物可否開立專用發票?
- 答:
- 可以。如果受贈者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根據受贈者的要求開立增值稅專用發票。
- 問:
- 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人,可不可以開立增值稅專用發票?
- 答:
- 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到主管稅務部門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住宿業小規模納稅人可自行開立專用發票)。
增值稅的常見問題
- 問:
- 取得稅務局代小規模納稅人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 答:
- 可以。代開的專用發票,稅率一般為3%,一般納稅人以此專用發票作為抵扣憑證。
- 問:
- 本公司是一間零售企業,年營業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是否可以不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
- 答:
- 不可以。自2018年5月1日起,任何行業的企業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都應向稅務局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如不即時申請,稅務局也會視企業為一般納稅人。
- 問:
- 普通發票可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 答:
- 不可以。只有取得稅法認可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繳款書或代扣代繳增值稅,才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但可將普通發票金額計入購貨成本中。
- 問:
- 小規模納稅人的出口貨物可不可以退稅?
- 答:
- 根據現行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的有關規定,小規模納稅人自營或委託出口的貨物,一律免徵增值稅、消費稅,但是不予退稅。
- 問:
- 如何申請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專用發票資格?
- 答:
-
取得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後,進行如下步驟可以申領增值稅專用發票:
- 申請增加購票員
- 申請增值稅專用發票票種核定
- 申請增值稅專用發票行政許可
- 購買金稅盤
- 進行稅控發行
- 申領發票領購本
出口退稅的常見問題
- 問:
- 目前出口貨物應退增值稅的稅率是多少?
- 答:
- 貨物不同,退稅率亦有所不同,目前的退稅率有17%、13%、11%、8%、6%、5%、0% 七個類別。
- 問:
- 取得進出口經營權後,應在什麼時候辦理出口退(免)稅認定手續?
- 答:
- 出口企業應在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或簽訂首份委託出口協議之日起30日內,到主管稅務部門辦理出口退(免)稅認定手續。
- 問:
- 對新成立的生產型企業,出口貨物辦理「免、抵、退」稅有什麼規定?
- 答:
-
新設立的生產型企業,從首次出口業務之日起12個月內發生的應退稅額,不實行按月退稅,而是結轉下期繼續抵扣內銷貨物應納稅額。12個月後,如該企業屬於小型出口企業,按有關小型出口企業的規定執行;如該企業非小型出口企業,則實行按月計算辦理「免、抵、退」稅。但以下兩種情況例外:
- 註冊一年以上新增出口業務的企業(小型企業除外),經市級稅務局核實確有生產能力並無違法行為,可實行按月計算辦理「免、抵、退」稅
- 新成立的生產性企業,其內外銷總和超過500萬元人民幣,且外銷比例超過50%,可向省級稅務局申請按月計算「免、抵、退」稅
- 問:
- 如何辦理「免、抵、退」稅?小型出口企業的標準是什麼?
- 答:
- 退稅審核期為 12 個月的小型出口企業,在年度中間發生的應退稅額,不實行按月退稅,而是結轉下期繼續抵扣其內銷貨物應納稅額,到年底,對未抵扣完的部分一次性辦理退稅。國家稅務局規定,小型出口企業的標準由各省國家稅務局根據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的內外銷售額而定,銷售額總和介乎200-500萬元人民幣之間,例如:廣東省小型出口企業的標準為內外銷售額總和在300萬元人民幣以下。
- 問:
- 小規模納稅人自營或委託出口的貨物能否辦理出口退稅?
- 答:
- 小規模納稅人自營和委託出口的貨物,繼續執行免稅政策,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或退稅。出口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貨物出口准予退稅的,退稅率大於3%,按3%的稅率退稅。退稅率小於3%的,按實際退稅率退稅。
消費稅的常見問題
- 問:
- 消費稅在什麼環節徵收?
- 答:
- 消費稅實行單一環節徵收,一般在應稅消費品的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環節徵收,但金銀首飾、鑽石及鑽石飾品,則在零售環節徵稅。
- 問:
- 哪些商品需繳納消費稅?
- 答:
-
需繳納消費稅的商品如下:
- 香煙
- 酒及酒精
- 高檔化妝品
- 高爾夫球及球具、高價手錶、游艇、木製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
- 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 鞭炮及焰火
- 成品油
- 汽車輪胎
- 摩托車
- 小汽車
- 鉛蓄電池
- 塗料
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的常見問題
- 問:
- 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時提交的會計報表,是否要經過註冊稅務師審計?
- 答:
- 企業在納稅年度內無論盈利或虧損,應在稅法規定期限內,向主管稅務部門報送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報表。該會計報表是否要經過註冊稅務師審計,由當地稅務局決定。
- 問:
- 什麼是小型微利企業?小型微利企業有什麼優惠?
- 答:
-
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為小型微利企業:
- 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
- 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 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 問:
- 財務報表報送是否有期限?
- 答:
- 有。季度申報的報送期限為每季度終結後15日內,年度申報的報送期限為每年年結後5個月內。
- 問:
- 海外企業收取中國境內企業的諮詢費,是否需要繳納所得稅?
- 答:
- 需要。若海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沒有設立機構,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收入,按稅務局核定的利潤率按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 問:
- 外資企業產生的年度虧損,能否在以後的盈利中扣減?
- 答:
-
外資企業產生的年度虧損,分以下兩種情況:
-
只有一間公司的虧損彌補:
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的利潤逐年延續扣減,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預繳季度企業所得稅時,首先應扣減企業以前年度所發生的虧損,之後仍有盈餘的,才繳納季度企業所得稅。 -
多間公司的虧損彌補:
企業合併申報繳納所得稅,所涉及的多間公司適用不同稅率,應分別按各自稅率計算稅款。當某些公司發生虧損,首先應用相同稅率的公司的盈利進行抵補;若沒有,可用與虧損公司相近稅率的公司盈利進行抵補。
-
只有一間公司的虧損彌補:
- 問:
-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有何規定?
- 答:
- 企業應在年度終結後5個月內,向其主管稅務部門申報企業所得稅年度報表,並以其全年實際應納稅額扣減已預繳的所得稅額,自核自繳應補繳的稅額。主管稅務部門將在年度終結後5個月內,對企業的年度申報表及有關資料進行一般性審核,並辦理企業年度所得稅多退少補事項。
- 問:
- 出差職員的差旅費津貼,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 答:
- 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不徵收個人所得稅,但企業以差旅費津貼名義發放其他補貼、津貼的,應當並入工資薪金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稅。
- 問:
- 公司為職員繳付的人身意外保險,可以在稅前扣除嗎?
- 答:
- 只有中國境內的法定保險才可以在稅前扣除。
- 問:
- 外資企業的總公司可否向中國境內的分公司收取管理費?
- 答:
- 可以,但不可超過總收入的2%,且需在每年10月底前向主管稅務部門提出申請。
- 問:
- 外資企業是否需要繳納「地方教育費附加」?
- 答:
- 需要。
外商代表處的常見問題
- 問:
- 在深圳設立的代表處如何計算所得稅?
- 答:
-
所得稅計算方法:
- 收入額 = 本期經費支出額/(1 - 核定利潤率23%)
- 應繳企業所得稅稅額 = 收入額 × 核定利潤率23% × 企業所得稅稅率15%
- 問:
- 計算收入的經費支出包括哪些費用?
- 答:
- 包括在中國境內外支付給員工的薪金、獎金、津貼、福利費、物品采購費(包括汽車、辦公設備等固定資產)、通訊費、差旅費、房租、設備租賃費、交通費、交際費、其它營運費用。
- 問:
- 利息收入可否扣減經費支出額?
- 答:
- 利息收入不得沖抵經費支出,應以其實際發生的經費換算收入納稅。
- 問:
- 代表處的固定資產可否計算折舊?
- 答:
- 購置固定資產所發生的支出以及代表機構設立或搬遷等原因所發生的裝修費支出,應在發生時一次性作為經費支出額換算收入計稅。
- 問:
- 代表處有哪些費用可不列入經費支出?
- 答:
-
以下費用可不列入經費支出:
- 總公司邀請訪問,由常駐代表處墊付的有關人員的機票費用
- 總公司組織的代表團訪華,由常駐代表處墊付的該代表團人員在華食宿費用、交通費用以及交際應酬費用等
- 總機構在華舉辦大型展覽,由常駐代表機構墊付的有關費用
- 代表處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 代表處以現金形式用於中國境內公益、救濟性質的捐贈
- 問:
- 無償使用總公司擁有的物業作辦公地址,是否要按經費支出計算收入納稅?
- 答:
- 代表處無償使用總公司的物業作辦公地址,需要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計算租金繳納企業所得稅。
城市房地產稅的常見問題
- 問:
- 城市房地產稅如何計算?
- 答:
- 納稅人的房產無論自用還是出租,都應以房產原值或房產租金為計稅依據,計算繳納城市房地產稅。
- 問:
- 城市房地產稅的稅率是多少?
- 答:
- 城市房地產稅有多種計算方式,詳情請參閱房產稅
土地增值稅的常見問題
- 問:
- 深圳二手物業交易要繳納哪些稅費?
- 答:
-
繳納的稅費包括:
- 增值稅:銷售額的5%或11%(屬個人購買並居住超過2年的普通住宅,售出時免徵;不足2年,增值稅按售價全額計徵;非普通住宅,按差額計算)
- 附加稅:增值稅的12%
- 印花稅:售價的0.05%
- 所得稅:個人為20%,企業為25%(所得稅 = 售價 - 原價 –增值稅 - 城建稅 - 印花稅 - 土地增值稅)
- 契稅:售價的1.5%或3%
- 契稅:為售價的1.5% 或3%
- 土地增值稅:稅率介乎30%-60%(自2008年11月1日起,個人銷售住房暫免繳納土地增值稅)
個人所得稅的常見問題
- 問:
- 在內地提供服務的香港居民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 答:
- 受僱只在內地執行職務的香港居民,回港無提供任何服務,僱員就該受僱工作所得入息,不論是由內地機構或境外僱主(包括香港僱主)支付或負擔,均屬在內地提供服務所獲得的入息,繳納個人所得稅。
- 問:
- 香港居民被香港僱主派往內地工作超過或不超過183天,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 答:
- 在內地停留連續或累積計算不超過183天,僱員所得的薪金,只就內地公司支付或負擔的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境外僱主(包括香港僱主)支付部分,無需納稅。在內地停留連續或累計超過183天,僱員所得的薪金無論是內地公司還是境外僱主(包括香港僱主)支付或負擔,須按在內地停留天數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 問:
- 外籍人士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董事酬金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 答:
- 需要,按照董事酬金的20%繳納。
- 問:
- 外籍人士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薪金應在何處繳稅?
- 答:
- 應由其受僱企業,代報及代繳個人所得稅。
- 問:
- 在中國境內工作的天數包括公眾假期嗎?
- 答:
- 外籍人士受聘於中國境內,其工作天數包括在境內所享受的公眾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