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資備案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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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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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企業境外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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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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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設立的公司通過新設、並購及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獲得境外企業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都屬於境外投資.所有中國企業境外投資前都必須向有關部門申報。
境外投資的審批分為核准管理和備案管理,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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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實行核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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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資,需要實行備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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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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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司投資中國境外的專案,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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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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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司向境外投資, 需要取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核准、備案或登記。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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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境外投資實行備案管理的,由地方商務部門及地方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取得《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報到登記表》、《境外投資專案備案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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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境外投資實行核准管理的,由商務部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准,取得《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報到登記表》、《境外投資專案核准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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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企業需在註冊登記手續完成後30天內,憑《報到登記表》向我國駐當地使領館經商處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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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程式完成後,還須向企業註冊地銀行辦理錦上添花登記程式(俗稱ODI),最終取得《外匯業務登記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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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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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資備案批文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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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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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門的《企業境外投資證書》,自發證之日起,兩年內匯出投資款,則證書永久有效;如兩年內未匯出投資款,證書則失效,需要辦理證書登出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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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部門的《境外投資專案備案/核准通知書》,自發證之日起,兩年有效期,到期後失效,無需辦理註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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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部門的《外匯業務登記憑證》,永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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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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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內投資主體完成境外投資備案後如何後期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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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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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資項目完成後,需在三個主管備案報送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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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門:境內投資主體需報送境外企業的月報和年報。月報:當月有投資資金匯出,次月10號前完成月報,沒有就不做;年報:每年6月中旬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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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部門:項目完成之日起,境內投資主體在20個工作日內提交專案完成情況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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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部門:境內投資主體應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含)期間,通過資本專案資訊系統企業端、銀行端或事務所端向外匯局報送上年度境外企業存量權益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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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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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資不予備案或核准的行業、專案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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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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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在在一個納稅年度,在新加坡境內居住(合理的臨時離境除外)或者工作(作為公司董事的情況除外)超過 183 天,則屬於“稅收居民”(tax resident)身份,另外,新定居在新加坡的新加坡永久居民(SPR),或者在新加坡已連續工作三年,即使第一年和第三年在新加坡居留少於183天。也屬於“稅收居民”,需就其在新加坡賺取的收入納稅,由於受雇於新加坡企業而在新加坡收到的來源於新加坡境外的收入也必須依法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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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資房地產、酒店、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酒莊等領域暫不予備案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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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境外設立無具體實業專案的股權投資基金或投資平臺暫不予備案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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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未經國家批准的軍事工業核心技術和產品輸出的境外投資不予備案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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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我國禁止出口的技術、工藝、產品的境外投資不予備案或核准; 賭博業、色情業等境外投資不予備案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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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禁止的境外投資不予備案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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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危害或可能危害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的境外投資不予備案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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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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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資備案對境外企業名稱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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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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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對其投資境外企業的冠名應當符合境內外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未按國家有關規定獲得批准的企業,其境外企業名稱不得使用"中國"、"中華"等字樣。在最終目的地工商部門註冊名稱應與《企業境外投資證書》上的名稱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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