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專利申請
香港知識產權署在2019年12月19日起正式推行新的專利申請制度, 將由原授及轉錄專利制度同時並行,專利申請人可自行選擇合適的專利制度提出申請。
申請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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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授標準專利
- 第一階段:為申請設定提交日期而作出的審查
- 第二階段:為申請作形式規定的審查
- 第三階段:申請獲發表
- 第四階段:為申請作實質審查
- 第五階段:申請結果:專利獲批予及發表,處長作出最終決定或拒絕專利的批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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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標準專利
標準專利需要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在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歐洲專利局或英國專利局提出申請, 在收到形式審查通知書後的6個月內向香港知識產權署提交第一階段申請。
- 第二階段:專利在中國、歐洲或英國授權公告後的6個月內向香港知識產權署提交第二階段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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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專利
短期專利可直接在香港申請,但須提交由下列其中一個當局發出的檢索報告:-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
- 歐洲專利局
- 英國專利局
- 《專利合作條約》委任的各個國際檢索局(如:美國、日本、韓國、西班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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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設計
- 註冊外觀設計,即可獲得權利阻止他人製造、輸入、使用、出售或出租其註冊產品。註冊外觀設計保護新設計形狀、裝飾及視覺美感,但不包括保護功能和使用方法。
- 各種產品的外觀設計均可申請註冊,如電腦、手提電話、紡織品、珠寶、手錶等。
所需資料及有效期
類型 | 所需資料 | 有效期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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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專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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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年屆滿後每年續期一次,有效期最長為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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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專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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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年屆滿後續期一次,有效期最長為8年 |
可直接在香港申請,但須提交由下列其中一個當局發出的檢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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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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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5年續期,最長25年 | 可直接在香港申請 |
*專利文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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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助申請
香港創新科技署推出「香港專利申請資助計劃」,以撥款形式協助本地公司和個人為其發明及實用新型作專利申請,獲批申請的最高資助額可達港幣25萬元。
如您希望申請這項資助,請立即與我們聯絡,我們將幫助您準備申請資料及提供免費諮詢服務,助您成功獲得特區政府的資助。
如欲查詢更多有關香港專利申請的資料,請與我們的專業顧問聯絡,我們將為您提供免費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