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准證(SP)
SP 允許任何國籍人士或公民且具有專業技能的外籍僱員在新加坡工作。
僱主須遵守外籍僱員人數限制,且須為其在新加坡僱用的每名SP持有人每月繳納外勞稅。
資格要求
- 在新加坡獲得工作邀請
- 固定月薪不低於3,300新元,且位於按年齡排名本土準專業人員和技術人員(APT)前三分之一的月薪水平
- 僱主須為每名SP持有人購買及續有醫療保險
- 醫療保險成本不可轉嫁予SP持有人
准證有效期
- 首次申請者:最長2 年
- 續期:准證到期前六個月內申請;續期准證有效期最長3年
如何申請
- 由僱主直接申請,或
- 由指定招聘中介代表申請人申請
所需文件
- 申請人護照個人資料頁副本
- 公司最新的 ACRA 業務概況
- 申請人學業證書
- 申請人履歷
- 公司簽發的僱傭協議/聘用通知
- 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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