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主要程序
以下為準備期
- 公司決定上市
- 根據未來發展策略,招開董事會和股東會,決定在香港上市;選擇聘請主要中介機構,委任保薦人及其他專業顧問。
- 第一次協調會
- 公司與保薦人、承銷商、會計師、評估師等召開第一次上市會議,與各方通力協作,直至掛牌上市。
- 盡職調查
- 承銷商、會計師、律師分別對公司的業務、財務狀況、未來前景、主要風險因素、法律事宜等進行審慎調查,以確保各類公開文件內容正確無誤。
- 重組
- 承銷商、會計師、律師向公司提供專業建議,結合未來發展方向,將公司的業務、結構、財務狀況等方面進行重新整合,使之成為符合上市規定、吸引投資者的新實體。
- 文件製作
- 承銷商、會計師、律師編寫各類上市所需文件,如招股說明書、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等。
- 提交A1表
- 承銷商協助公司向聯交所上市部提交上市初步申請文件。若A1資料大致完備,上市部會確認收悉,並在網站登載中英文申請版本。
以下為審批期
- 上市部審閱申請
- 上市部其後會對A1資料進行詳細審核,評估公司是否符合上市資格、是否適宜上市、業務是否可持續、公司是否遵守規條以及作出充分披露。
- 回答有關問題及提交其他上市文件
- 上市部將於接獲申請後10個工作日內發出首輪意見,提出問題要求公司回答。承銷商與各中介機構協助完成該項工作。
- 聆訊
- 上市委員會審閱新上市申請,確定申請人是否適合進行首次公開招股。
以下為宣傳期
- 分析員研究報告
- 通常由承銷商的行業分析員編寫,分析員通過拜訪公司髙級管理人員,了解公司業務、財務等狀況,編寫出向投資者、基金經理進行推薦的報告,其工作完全獨立於承銷商的盡職調查工作,一般於提交A1表之後開始準備,路演之前發表。
- 路演
- 承銷商為公司組織的路演推介工作,一般分為午餐推介會和一對一會議兩種形式,通常由承銷商陪同公司髙級管理層走訪香港、新加坡、東京及歐美主要大城市。
以下為發行期
- 累計投標
- 根據發行時的市場狀況決定一個價格區間,然後邀請投資者在價格區間預先表示認購意向,最後以認購結果決定最終發行價。
- 配售及公開招股
- 通常在香港上市時,股票發行分為配售和公開招股兩部分。配售指向全球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定向發售;公開招股指向公眾公開發售。
- 定價及掛牌上市
- 根據累計認購訂單結果及發行時的市場狀況尋找一個理想平衡點,訂立最終的股票發行價格。通常在掛牌當天,在聯交所交易大堂會舉行一個簡單而隆重的掛牌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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