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入境計劃
為填補人才短缺及培育本地人才,香港創新及科技局推出「科技人才入境計劃」。該計劃旨在通過快速安排,為合資格公司/機構輸入海外和內地科技人才。計劃無須就每宗個案證明人才短缺,因而可簡化入境申請手續,縮短工作簽證申請時間。
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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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司/機構
香港科技園公司和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從事生物科技、人工智能、網絡安全、機械人技術、數據分析、金融科技或材料科學的租戶及培育公司,可透過「科技人才入境計劃」申請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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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科技人才
- 須是申請公司/機構聘請的在港工作的全職僱員
- 主要從事生物科技、人工智能、網絡安全、機械人技術、數據分析、金融科技或材料科學的研發工作
- 持有具特別認受性的大學所頒授的STEM學科學位(持有碩士或博士學位者無需工作經驗,而持有學士學位者須具備最少1年在相關科技範疇的工作經驗)
- 薪酬與現時香港類似職位的市場薪酬大致相若
申請配額
每間申請公司/機構每年最多可獲100個配額
聘用本地人才規定
申請公司/機構須遵守聘用本地僱員規定,即每聘用3名非本地科技人才,須增聘1名本地全職僱員和2名本地實習生
申請流程
- 合資格科技公司/機構申請配額(透過香港科技園公司或數碼港提交申請)
- 發出配額
- 申請公司/機構使用配額
- 為合資格人士申請工作簽證(向入境事務處提交申請)
- 批出工作簽證
逗留期限
首次入境可獲准在港逗留36個月或根據僱傭合約有效期而定(以較短者為準),在逗留期限屆滿前4星期內,可申請延長逗留期限,申請人通常以3-2年的模式或根據僱傭合約有效期(以較短者為準)獲准延期在港逗留。
受養人入境安排
經計劃來港人士,可按現行受養人政策,申請攜同其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子女來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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