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文娛服務公司
CEPA具體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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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
- 在內地設立獨資、合資、合作經營的演出場所、演出經紀機構及分支機構、畫廊、書店、藝術展覽單位機構
- 設立內地控股並由內地方佔主導權益(超過51%)的互聯網文化經營單位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所需文件
- 設立企業申請書
- 中方合營者所屬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 合營各方的銀行資信證明、登記註冊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
- 可行性研究報告
- 合同、章程
- 註冊地和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 服務提供者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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